汕头空管站技术保障部工会顺利开展发报台除草活动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但国家的法治发展历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这就涉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何与宪法相联系,尤其是党的领导与宪法秩序建设之间相融合的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伟大的创造,我们实现了社会主义与现代化的结合,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社会主义与全球化的结合,社会主义与科学技术进步的结合,社会主义与生态文明的结合,也做到了社会主义与法治的结合。
其次,加快推进建设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机制。落实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蕴含的良法善治内容,特别是落实人民民主,在社会主义民主的设计、运行和保障方面实现宪法效力,维护政治社会的稳定与活力,真正做到保证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我国正在建设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高度现代化的制度体系。我国宪法因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和国家各方面事业发展要求而具有独特优势。这是法治中国的应然之义,也成为衡定中国共产党是否兑现法治承诺的重要标准。
本文是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论述宪法至上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基础上,从六个命题进一步说明坚持宪法至上法制地位的重大意义,重申宪法至上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具有鲜明的人民属性,习近平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
前文引用过习近平的重要论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其一,宪法至上是当前和未来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任务。所以,宪法至上确保了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真正主导性和决定性地位。一方面,公共权力必须回归到宪法寻找依据和基础。
习近平反复强调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再次,以政治勇气、政治决心和政治智慧推进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工程建设。
到本世纪中叶,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宪法至上正是这一制度体系的根本支柱。其次,宪法至上确保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人民性。一方面,宪法直接确认了一系列公民基本权利,使之宪法化,成为明确的公开的普遍的宪法权利。
这被称为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性飞跃。宪法至上可以有效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国家治理的合力。习近平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这也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过程之中。
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涵。这就要求发挥宪法的根本法作用,确保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阐明宪法对于国家治理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的重大意义。
在我国,宪法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最重要依据。进入 秦前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 宪法至上 。
通过宪法塑造政府,是新中国政府体系的基本特征。作为一种制度,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表明了宪法在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中的双重根本性和在政治法律实践中的最高权威。面对民族危亡的情境,为了实现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开始探索不同的政治制度模式。要落实这些任务,就必须突出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维护宪法权威的关键是加强宪法实施。本文是笔者在20世纪90年代论述宪法至上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基础上,从六个命题进一步说明坚持宪法至上法制地位的重大意义,重申宪法至上是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30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其六,通过宪法实施落实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
从历史上看,正是在商品经济开始发展之后,近代政治和法治才开始发生变革。而且,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说明公共权力面对公民权利的有限性和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的必要性。
总之,宪法至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石,坚持宪法至上的法制地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突出特色。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既从政治上推动制定作为改革开放总纲领总章程的新宪法,又从经济上推动商品化、市场化的新经济体制,宣示了市场经济的政治地位和公民财产权的宪法地位,将宪法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
如此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宪法实施方面的作用。要在社会主义国家实现新型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就必须使公共权力与宪法紧密结合在一起。欧洲中世纪中后期,随着人民逐渐摆脱宗教束缚,意识到自然赋予的权利以及自然的公平正义,以教士僧侣和封建贵族为中心的传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就开始趋于崩溃。国体是对国家根本性质特别是关于最高权力归属的一种制度性表达,体现了政治共同体的根本特征,反映了主权设计的根本方案。
人人平等的理念随着社会契约理论进入现实,并且在国家建构中进一步明确为人人平等地作为主权者,作为国家的主人。如果人与人是不平等的,那么政治社会的逻辑当然完全不同了。
它承认宪法秩序的时空具体性,又服膺宪法至上超越时空的普适性,承认基于人之尊严的共同性和人类问题的共同性所导致的制度安排的共同性,承认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表征所具有的技术中立性,从而最终承认宪法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是宪法的任务,因为宪法是设计民主和维持民主的最主要依据和动力,也是最重要的保障。
一方面,作为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广义立法行为具体化宪法。尽管欧洲政治史和法律史上一直存在着强烈的契约观念、契约传统,但真正实现从身份到契约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现代宪法发展史上,以德国魏玛宪法(1917—1933)为代表的制宪方案呈现社会性宪法、福利性宪法的发展趋势。权力公共性的原理也体现在我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实践中。这是习近平在论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时特别指出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必须面向现实、体现中国特色、展现中国方案。
如今,在现行宪法的权威指引下,我们可以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自然法中,格劳秀斯强调了人的自然权利的中心地位。
周叶中认为:宪法至上应该成为中国法治之路的灵魂。宪法的根本意义在于始终确保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真正走向民族的独立、民主、富强,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符合这一理想价值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也是提炼出中国制度优势强大解释力和说服力的基础,也是改革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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